新浪首页|新浪湖南|新闻|城市|美食|时尚|旅游|汽车|同城|惠购|站点导航|世界杯

|邮箱|注册

新浪湖南

新浪湖南> 新闻>要闻>正文

湖南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办法:一般22天内支付

A-A+2013年10月6日08:31红网评论

  办理时限 一般22天内支付国家赔偿

  正常情况下,国家赔偿请求人从提出申请到获得国家赔偿费用最长不会超过22天。

  《办法》规定,国家赔偿请求人首先应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赔偿义务机关自受理赔偿请求人支付申请之日起7日内,向有关财政部门提出书面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在收到赔偿义务机关书面申请后,对于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按预算和财政国库管理规定支付国家赔偿费用。

  李健认为,《办法》对办理时限的规定,能有效防止赔偿义务机关推诿和逃避。

  李健说,国家赔偿主要集中在司法和行政两个方面,“针对一些冤假错案,以及行政许可、行政决定等方面的公民损害”。李健认为,“公民获取国家赔偿费 用是整个索赔程序最后一个环节,也是公民对国家法治建设的信任和信心的核心阵地,因此国家应当坚持有错必改的态度,充分的保障公民获赔的权益。”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保存|打印|关闭

美食攻略|人气餐厅

新浪首页|新浪湖南|新闻|城市|汽车|美食|时尚|旅游|健康|微吧|微导航

新浪简介|新浪湖南简介|广告服务|商务合作|联系我们|客户服务|诚聘英才|网站律师|产品答疑|网上举报中心|互联网辟谣平台|不良信息举报平台

新浪公司版权所有

分享到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