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长沙3月15日电(记者陈文广)基本农田保护是确保粮食生产的国策,却有人租用基本农田用于非法采砂牟利,导致近百亩农田被破坏。日前,湖南宁乡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批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案件,10人被判刑。
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9月,周文亮、邱爱民、汤异农违反土地管理法规,与他人合伙租用宁乡县资福乡华宝村黎家组张某等人承包的基本农田,使用挖机、采砂船、运砂船等机器非法挖砂,经鉴定造成基本农田被破坏面积达36.12亩。
2011年2月至2012年3月,宋建强、黎学军、张曼华违反土地管理法规,与他人合伙租用宁乡县资福乡七星村高流碑组罗某等10余户农户的农田用于采砂,从中牟利,因非法采砂而破坏基本农田和一般农田面积共30亩。
2008年12月,罗保军、黄征文违反土地管理法规,租用宁乡县偕乐桥镇偕乐桥社区陈家塘村民小组面积为14.7亩的基本农田用于采砂牟利,经鉴定造成11.08亩的基本农田被破坏。
2011年9月开始,胡永桂、刘伟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合伙在宁乡县资福乡窑里村仁和组占用基本农用地非法采沙,造成基本农田破坏面积达17.27亩。
法院审理后认为,周文亮等10名被告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94.47亩耕地毁坏,其行为已分别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法院审理作出一审宣判:周文亮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4万元,邱爱民、宋建强、黎学军、张曼华等人也分别被处以拘役宣告缓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