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姆死了,老太奄奄一息
保姆死在洗澡间,行动不便的老太或已捱2天;警方正调查保姆死因
打开母亲家的房门,杨先生被眼前的情景惊呆了:母亲正坐在围椅上,头瘫向一边,肩膀上有呕吐物,已经奄奄一息。保姆呢?他踹开洗澡间的房门,保姆正倒在地上,身体冰凉,已死亡多时。
就在事发两天前的11月24日,杨先生刚来看望过母亲。邻居们推测,应该是杨先生离开的当天下午,保姆给老人洗完澡后,自己又接着洗澡,然后发生了不幸。
经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法医勘查,此事排除他杀,但具体死因暂不清楚。11月27日,死者家属、雇主和家政公司代表在新开铺派出所进行了善后协调。本报记者陈斌长沙报道
异常 房门紧闭,邻居发现异常
长沙机床厂宿舍区×栋是一栋两层老式楼房,位于新开铺社区。杨先生的母亲就住在这栋楼里。因母亲身体不好,杨先生从湖南恩庆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请来50岁的保姆陈女士,照顾77岁的母亲。
“杨先生的母亲姓彭,患有帕金森综合征,行走不便,需要全程照顾。”邻居林奶奶说,最先发现异常的是二楼居民王先生。11月27日,王先生指着二楼最西边的一间房子说,“彭奶奶就住在这里,平时大门都是敞开的,这几天大门紧闭,我就有点疑惑。”他说,保姆陈女士来这里照顾彭奶奶有一段时间了,平时上午8点到10点会出门买菜。
“星期六(11月24日),正好彭奶奶的儿子杨先生过来吃饭。吃饭后她儿子回去了。”王先生说,根据推测,24日下午保姆先给彭奶奶洗澡,安顿好彭奶奶坐好后,接着自己又洗澡,然后发生不幸。
11月25日上午,王先生去敲彭奶奶家的房门,里面没有反应。25日下午,快天黑时,王先生又敲了一下彭奶奶家的房门,依然没人应答。
意外 儿子发现保姆死在洗澡间
11月26日上午11时左右,杨先生给母亲交完电费,来宿舍楼看母亲,王先生将两天来的异常情况向他说了。
彭先生马上打开房门,发现母亲正坐在椅子上,头瘫向一边,肩膀上有呕吐物,已奄奄一息。
杨先生吓坏了,赶紧去找保姆陈女士。他敲洗澡间的门,无人应答,于是使劲一脚将门踹开,看见陈女士正倒在洗澡间,没穿衣服,身体已冰凉。王先生说,彭奶奶家安装的是使用液化气的热水器。
“周六下午1点,吃了中饭后,保姆说给
雇主妈妈洗澡。”家政公司的张女士说,杨先生回家后发现母亲坐在围椅上,穿着毛线衣、毛线裤。
记者27日前往现场采访时,由于彭奶奶家人不在,房门紧锁,记者只能从室外观察。彭奶奶家房子的洗澡间北侧有一窗户,西侧也隐约见到有通风口,洗澡间外墙——厨房内装着热水器。
王先生说,彭奶奶家的洗澡间是从厨房隔出来的,约2平米,“北侧窗户有缝隙,西侧墙上有一透气的洞。”
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民警和法医已到现场调查。新开铺社区工作人员说,他们也不知道陈女士的具体死亡原因。
调查
排除他杀但具体死因不明
27日下午,记者来到新开铺派出所,见到了陈女士的家属。陈女士在娄底读书的儿子小潘已经赶来,面容忧伤的他说,母亲今年50岁,是岳阳平江伍市镇人。“她平时身体很好,没有什么疾病。”陈女士老公潘先生说。
从陈女士家属提供的合同上,记者了解到,陈女士是直接与雇主杨先生签订的家政服务合同,合同期从2012年9月6日到2013年1月27日,每月工资2200元。合同上盖了湖南恩庆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的印章。
“她家里很困难,父母80多岁,丈夫身体不好。”陈女士亲戚赵先生说。
记者在合同上看到如下条款:乙方(陈女士)工作时,因对所用的工具操作不当、因私外出造成或在甲方家发生突发性疾病,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
雇主杨先生说,保姆出事后,母亲也因此饿了两天,没有人照顾,已送到医院治疗,“送到医院后,大小便失禁。”
就陈女士的死因,记者联系上天心公安分局,相关工作人员说,目前法医已经出具结果,排除他杀,至于是否因煤气中毒或其他疾病引起,希望死者家属进行尸检。
[律师说法]
保姆工作中意外死亡,应享工伤待遇
家政公司的张女士介绍,陈女士是今年8月15日来到家政公司的,8月16日,家政公司带她到八一路一家医院进行了体检,主要是量血压、做乙肝检查,以及做胸透,看是否有结核病。“体检结果显示陈女士不能带小孩,但可以照顾老人。”张女士说。后来,她被请去照顾患帕金森综合征的彭奶奶。
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健认为,如果保姆与家政公司存在劳动合同关系,是家政公司在指派劳动作业过程中发生意外致其死亡,应享受工伤待遇,由家政公司负责,家政公司免责条款不能对抗工伤责任。在陈女士死亡一事中,如能够找到第三责任方或其他责任方,死者家属也可以向其他方索赔。
至于事故中雇主母亲因两天无人照顾,病情加重,严格意义上家政公司也有责任,因为家政公司没有及时回访,及时监督检查、与工作人员取得联系。 记者陈斌
[生活提醒]
老人独居,子女可每天定时打电话
目前,独居老人越来越多,怎样才能减少意外的发生?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教授史铁尔建议,街道、社区应建立一套社会照顾支持系统,由社工、义工、社区工作人员定期探访独居老人,每周两到三次,这套支持网络系统中应包含每名独居老人的资料以及通讯方式,以便建立联系。社区也应该收集独居老人的各类信息,定期探访。
如果子女存在一定原因不能和老人住在一起,那么子女应该定期打电话。尤其是对待独居、有病在身的老人,应该每天定时打电话,咨询相关情况,每周至少探望一次。
另外,平时子女要与老人的邻居多走动,告诉邻居自己的联系方式,建立一定的联系。同时,子女也要与社区工作人员建立良好的联系。
在现阶段,家政服务人员的年龄大多在40至50岁,史铁尔认为,年纪大一些或有病在身的老人,尽量找稍微年轻一点的家政人员,以便得到更好的帮助。 记者文乃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