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徐德荣 本报5月17日讯 今天上午,有网友发表了一篇《流浪女自缢死在衡阳救助站,涉事单位开会封锁消息》的帖子。帖中称:5月15日下午,衡阳市救助站内一名女性救助对象上吊身亡,事发后,救助站召开职工大会,要求不要对外宣扬此事。17日下午,记者分别走访了衡阳市救助管理站和衡阳市民政局,对于救助对象上吊死亡一事,所有工作人员均称不知情,拒绝采访。
【网爆】
流浪女救助站自缢身亡
网帖内容称,15日下午,一名流浪乞讨人员(女性)在衡阳市救助管理站救助对象房间内死亡,经法医鉴定属于自缢身亡。据说,此人死亡两个小时以后才被值班人员发现。
17日下午,记者来到位于衡阳市雁峰区白沙洲的衡阳市救助管理站。对于救助对象上吊死亡一事,救助站一名吴姓主任表示拒绝记者的采访。在记者再三要求下,吴主任答应让记者在救助大楼外的花坛“参观”一圈,但不能进入救助大楼。
记者随后来到救助站的上级部门衡阳市民政局。在民政局办公室,记者看到一名工作人员正在装订多份材料。记者翻看到的材料标题里有“救助站、自缢死亡”等字样,正要继续仔细查看时,被该工作人员阻拦,并不允许拍照。同时,该办公室工作人员也拒绝了记者的采访要求,未对“自缢死亡”事件作出正面回应。
记者依稀看到材料里的内容显示,一名叫李芬的流浪女性被祁东县救助站送至衡阳市救助站,15日在衡阳市救助站自缢死亡,李芬的户籍所在地应该在云南省。
在之前记者与该办公室的电话联系中,一名工作人员只称“已成立处理小组”,并对记者的“采访目的”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