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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被女友甩后索分手费 被拒后公开艳照

A-A+2013年3月29日08:39钱江晚报评论

  女朋友要分手,他说,给我8万分手费,不然就在网上发布你的艳照。她没在意,他真做了。

  2009年12月,在金华一家娱乐会所上班的胡某认识了同样在这家娱乐会所上班的小丽,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两人擦出了爱情的火花,并很快住在了一起。

  2011年5月,小丽得知了一个惊人的消息,原来胡某早已结婚了,小丽很伤心,当即叫胡某作出选择,为了持续这段爱情,胡某与妻子离了婚。

  本以为今后就可以与小丽甜蜜地走下去,但好景不长,与小丽商量结婚的时候,小丽提出要10万元的聘礼,但胡某拿不出那么多。去年10月份,小丽提出分手。

  胡某想想觉得心里不痛快,去年年底,他问小丽要8万元的分手费,不然就要将小丽的艳照和视频发到网上,刚开始小丽并没有在意。

  今年1月,胡某在自己的QQ上更新了个性签名:“本人现在在金华某KTV做公主,曾经被老头包养2年,做了6次人流”,QQ头像也改成小丽真实的照片,同时还放了不雅照片到QQ空间。

  小丽这才意识到胡某不是开玩笑的,于是开始主动联系胡某,和他商量钱能不能少一点。

  经过胡某多次催讨,小丽在3月14日下午往胡某账户里打了一万元钱。打完钱后小丽想想不对,到派出所报了警。

  3月28日,犯罪嫌疑人胡某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本报通讯员 朱远望 傅佳乐 特约记者 吕艺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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