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7月13日讯 男子王某通过他人得知初中女学生邓某某的电话号码,遂多次打电话给邓某某,称要与其做朋友,两人见面后,王某明知对方是未满14周岁的幼女而将其奸淫。7月12日,湖南省靖州县人民检察院以强奸罪将王某提起公诉。
已年近四十岁的王某,没有固定职业,偶然从一个朋友手中得知靖州县二中女学生邓某某的手机号码,遂于4月18日以交朋友为名,给邓某某打电话,并在电话中谎称自己只有二十几岁。邓某某对于陌生人的电话并没有明显表示拒绝,王某便心生邪念。
4月20日12时许,王某又打电话约邓某某到靖州县渠阳镇梅林路一宾馆的507房间玩,并称要请邓某某吃饭。面对陌生男子的“邀请”,邓某某并无辨识能力,带着“憧憬”来到了该宾馆房间内。后二人在房间边看电视边聊天,闲谈中王某得知邓某某只有13岁,但他并没有收敛色心,而是在该房间内将邓某某奸淫二次。
当天晚上22时许,邓某某的家长通过邓某某的同学找到了该宾馆,并打电话报警,由公安民警进入宾馆房间将王某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