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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湖南公务卡结算达102.4亿元居全国第二

A-A+2013年3月11日07:41华声在线-湖南日报评论

  【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消费留痕”将公务支出置于阳光之下

  公务卡“卡”住“大手大脚”消费

  省级预算单位差旅、公务接待等17项费用须使用公务卡

  2012年全省公务卡结算达102.4亿元,居全国第二

  本报3月10日讯(记者 张尚武 柳德新 通讯员 周飞雄 罗云峰)公务卡“卡”住公务消费。记者今天从省财政厅获悉,目前省本级和全省14个市州、123个县(市、区)的14245家预算单位,均实行了公务卡改革。

  据省财政国库管理局负责人介绍,所谓公务卡,是指财政预算单位工作人员持有的、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信用卡。公务卡具有一般银 行卡所具有的授信消费等共同属性,同时又具有财政财务管理的独特属性,是一种新型的财政财务管理工具和手段。作为一种现代化支付结算工具,公务卡不仅携带 方便、使用便捷,而且透明度高,所有的支付行为都有据可查、有迹可循。

  始自2007年的我省公务卡制度改革,通过在公务支出领域使用具有“消费留痕”特点的公务卡,逐步替代预算单位现金支付,将公务支出置于阳光之 下。此后,改革覆盖面迅速扩大,公务卡发卡量快速增长,公务卡激活率不断提高。如今,公务卡制度已基本实现对全省各级政府的全覆盖,成为我省公务支出管理 领域的一项基础性制度,在规范公务消费支出、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加强单位财务管理、促进银行卡产业发展等方面的政策效应日益显现。

  为扩大公务卡使用范围,我省去年还决定,在省级预算单位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等17项费用必须使用公务卡结算。据中国银联数据显示,2012年我省公务卡结算金额达102.4亿元,排名全国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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