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个一”提醒:
让干部提神醒脑清心
2010年,市委组织部出台《新任党政主要负责人选人用人“六个一”提醒制度(试行)》。对新任职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创新实施“进行一次选人用人的提醒谈话、赠送一本选人用人的政策必读、签订一份选人用人的责任承诺书、组织一次选人用人的政策考试、做好一次选人用人的专项汇报、召开一次选人用人工作座谈会”的“六个一”提醒办法。该办法实施以来,市委组织部共对198位新提拔的“一把手”进行了提醒,签订了选人用人承诺书份,在全市各级领导干部中产生了积极反响。
为让新任职党委书记准确掌握和正确行使选人用人权,今年市委组织部还在18位新任职书记到任之初,将中央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省里的《关于规范和监督县委书记用人行为的意见(试行)》这两个文件印送给他们。要求新任职书记牢记选人用人的基本方向,清楚正确行使选人用人的权限和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应履行的责任,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
防范“火箭提拔”:
用禁止性规定限定动作
为防止出现“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现象,2010年,市委组织牵头出台了《市管干部任职前听取市纪委意见办法》,办法明确在市管干部任职前要认真听取市纪委意见。在部务会、党委会讨论干部之前,先听取纪检机关有关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听取市纪委对其使用或处理的建议,先后共征求意见31批699人。
针对今年各地出现多起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出现的“火箭提拔”事件,市委组织部紧密结合实际,对照在《干部任用条例》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在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中易发、多发和应特别注意的禁止性行为,汇编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禁止性规定摘录》,印送给全市有用人权的单位党政一把手,要求认真组织学习,务必做到熟悉政策,守土有责,时刻警醒,不越雷池。同时,及时转发中央组织部和省委组织部通报的违反选人用人禁止性规定的典型案例,让各级党员干部从中受到警示、触动,有效促进了选人用人的满意度和公信度的提高。
本报讯(记者 周小华 实习生 敬小芳 龙亚玲)市委组织部日前出台的《关于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干部的实施意见》要求重点管理党政“一把手”,除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外,还要规范“一把手”的选人用人行为,选人用人出现问题将追究负有责任的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干部的责任。
防止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
《实施意见》要求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党委(党组)要贯彻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会议议事和表决。发挥全委会对重大问题的决策作用,完善常委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推行和完善地方党委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健全和规范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制度。完善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注意听取不同意见,防止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