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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自身原因强奸未遂仍获刑1年

A-A+2013年9月20日11:27中国新闻网评论

  李斌继续拉着王婷上楼,王婷使劲往外扯想要挣脱时,李斌将其推到在楼梯上,还给了王婷一耳光,王婷的鼻子被打出了血。李斌继续拖拽王婷上楼,强行到二楼开了一个房间,进入房间后,说要与王婷姐姐离婚,和王婷结婚,王婷不同意,僵持之下提出要与王婷发生性关系,遭到拒绝后便想报复和强奸王婷。由于王婷进行反抗,李斌就将其按到在床上亲吻,扯烂其丝袜,强行压到王婷身上实施奸淫行为,后因李斌的生殖器未能勃起,而没有继续实施强奸行为。

  而后李斌提出在旅馆过夜,再次遭到王婷的拒绝,最后李斌骑摩托车将王婷送回家。次日,王婷在其姐姐的陪同下到该地公安局一派出所报案,李斌当晚即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南部县法院审理此案,认为李斌采用暴力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属于犯罪未遂。鉴于其归案后认罪态度好,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南部县人民法院判处其一年有期徒刑。(赵纯丽)(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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