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南部县一男子在送其小姨子去客运站之机,心生歹意,强行将其带至车站一旅馆,并对其实施强奸行为。因关键时刻该男子自身身体问题而未得逞。近日南部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该男子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判处其一年有期徒刑。
2013年3月初的一天下午,李斌(化名)请其妻妹王婷(化名)在家里吃完午饭后,王婷提出到仪陇县见男友,李斌骑摩托车送王婷到南部某汽车客运站,提出与王婷一起去仪陇耍,遭到王婷的拒绝。李斌遂将王婷带到客运站附近的一旅馆,王婷直问:“要干什么?”李斌提出去开个房间有事跟她说,被王婷拒绝。李斌就将王婷往旅馆内拉,王婷不停叫喊“救命啊!杀人啦!”,引来了不少围观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