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周报》记者 何金燕实习生 彭莎 撰稿 陈仕球 通讯员 罗伟洪
近日,因违章停车,邵阳市“1号车”湘E00001的司机蒋重良到交警支队缴纳了100元违章罚款。这是邵阳市自去年7月推行公车违法“零减免”以来处理的近千台公车中的一台。
去年6月28日,邵阳市委纪检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6家单位联合发文 ,出台了《邵阳市公职人员违反交通安全法规处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凡是公车违法,一律实行抄告、曝光,并纳入单位考评。此举在全国尚属首例。
2012年7月5日,邵阳市交警队喊出违章“零减免”口号。最初,很多人质疑,这是一场作秀。但经过一年多时间的验证,作秀质疑不攻自破。截至2013年7月,邵阳市共抄告公车交通违法车辆 824 台次,在当地媒体上公开曝光公车交通违法259台次。
邵阳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支队长杨修文直言,这项改革就像一声春雷,炸碎久攻不破的“特权车违法管理难”堡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