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 2012年长沙城市居民人均住房33.1平方米,居民拥有住房比率达90.1%,居全国大中城市之首。
交通 2012年城市人均道路长度8.84米,人均道路面积13.93平方米,达到全国畅通城市A类一等水平。
环境 2012年市区环境空气优良天数332天,居全国省会城市前列。
本报讯(记者 岳冠文)最具幸福感的城市有没有标准?记者昨日获悉,市政府研究室发布的《长沙人居环境发展报告(2012)》给出了长沙人的幸福答案:居民每百户家庭拥有家用汽车居中部省会城市第1位;城市居民人均住房面积居全国大中城市之首;被联合国授予中国区环境规划示范城市……对照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0年最新公布的《中国人居环境奖评价指标体系》,长沙已基本具备了申报条件。
居民拥有住房比率:
居全国大中城市之首
长沙率先全国实行经济适用房货币化改革,启动实施安居工程建设,初步构建了城乡统筹、全域覆盖、层次分明、相互补充的住房保障网。2008年以来,5年累计投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51.48亿元,完成棚户区改造和城镇住房保障38.42万户,全市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20多万套(不含城区农民安置房),超过2007年以前住房保障总量的90%,年均保障户数是实施经济适用房货币化改革前的2倍以上。从2009年起,启动大规模城市棚户区改造,改造棚户区面积近500万平方米,5万多户棚户区居民乔迁新居。2012年,长沙城市居民人均住房面积达33.1平方米,居民拥有住房比率达90.1%,居全国大中城市之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