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质量:
优良率居省会城市前列
从2008年起实施《环境保护三年行动计划》,投资110多亿元,完成各类环保和生态建设项目360个。2012年启动实施第二轮“环境保护三年行动计划”,共安排项目408个,项目概算资金约140亿元。生态环境质量稳居中部省会城市前列,被联合国授予中国区环境规划示范城市。
2012年,全市化学需氧量(COD)排放强度由2007年的3.02公斤/万元削减到1.54公斤/万元,降幅居全国省会城市第一,二氧化硫排放强度仅为全国省会城市平均水平的1/3。近5年城区新建污水处理厂7个,推进96个排污口截污改造,关停搬迁130家涉水污染企业,污水排放实现全截污、全收集、全处理。湘江出境水质常年优于入境水质。2012年,市区环境空气优良天数达332天,空气质量优良率由2007年的82.7%提高到90.7%,位居全国省会城市前列。
综合评价:
已具备申报中国人居环境奖
“人居环境水平较过去有了大幅度的提升。”《报告》指出,对照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0年最新公布的《中国人居环境奖评价指标体系》,长沙已基本具备了申报条件。
对比评价指标体系的定性、定量指标,截至2012年底,长沙已达到54项,达标率为86%。而根据2009年度的《长沙人居环境发展报告》,当时长沙对比体系定量指标,达标率为66.7%。
《报告》指出,目前长沙的主要差距存在于万人拥有公共图书馆图书数量、城市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百名老人拥有社会福利床位数、城市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完好率、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城市再生水利用率、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城市人口密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