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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康牧业猪场资产调查 治理不规范屡遭批评(2)

A-A+2013年9月18日10:07新京报评论

  事实上,2011年大康牧业的公告已就募投项目的内容、地点做出了明确的说明:新康牧业的10万头项目位于中方县牌楼镇,公告中称,由于牌楼镇冯家湾村“山体环绕,呈局部封闭状态,水源充足,是难得的生猪养殖场地”,“因此将养猪小区项目部分任务移至这里实施”,该公告并未提及靖州县、芷江县、洪江县等地;而大康牧业自主实施的10万头项目更是明确注明是位于“溆浦县猫公场”,至于陈黎明提到的养殖专业村,则是大康牧业利用超募资金开展的项目。

  他表示,对于畜牧行业来说,30万头的概念有几个含义,首先种群数量是否达到30万头,第二可用于30万头的硬件投入,包括栏舍等是否达到,第三环评、供排水等设施是否达到。目前,公司包括小猪在内的种群数量,已经达到30万头,但用于育肥的栏舍建设还差一点,估计要到2014年中旬完成,整个募投项目的完成要到2014年底。

  那么,为何公司称募投项目早在2012年10月就已达到可使用状态?此外,如果要到2014年底才能完成,为何募投资金已经使用了97%?

  陈黎明说,“所谓完成是包括外面的一系列补充”,从全公司来看,是已经达到30万头了。他还表示,募投资金不足的部分,会用超募资金等进行一些补充。

  一位长期从事IPO方面的律师告诉新京报,企业上市之前,绝大多数的募投项目都会经过可行性研究,从而确定募投项目所需的资金,建设期限等等。像大康牧业这种几乎花光了募投资金,募投项目却未能完成的,上市公司应如实公告,并说明原因。

  此外,对于募投资金的使用情况,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保荐的券商都需要进行审核把关,像大康牧业这种情况,相关会计师和券商可能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失职。

  收购后再“返租”未曾披露

  大康牧业的收购多采用“返租”的模式,即收购完成之后,返租给了原来的养殖户,大康牧业只是每年收一点租金而已。

  上市之后,大康牧业的收购步伐进一步加快,2011年,大康牧业一气收购了14家大大小小的养猪场,以及一家规模化的种猪场。这些收购是否为大康带来了效益仍是疑问。

  2012年,大康牧业出现1800多万元的亏损,公司年报中称,近两年公司进行了较大规模扩张,在短期内难以完全释放产能达到预期效益。

  大康牧业选择收购的大多是相对成熟的养殖场,为何收购之后却难以释放产能?

  怀化市溆浦县的多位养殖户说,2011年,大康牧业收购了溆浦县及周边一共14家猪场,但收购完成之后,又返租给了原来的养殖户。返租之后,养猪场里的猪也不一定卖给大康,大康牧业只是每年收一点租金而已。

  “这不奇怪,大康是上市公司,如果不扩大规模,增加知名度,谁去买它的股票呢?”采访中,桐木溪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站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这种大康买来之后再返租的模式,在溆浦并不少见,有些猪场并不大,但大康购买的价格还比较高。

  新京报记者走访发现,位于桐木溪乡猫公场的伍少华猪场就是这样的情况。虽然猪场门口挂着一块“大康牧业”的牌子,但猪场仅有的一位工人并没有穿大康牧业的制服。

  这位工人告诉记者,自己并非大康的员工,而是由原来的老板伍少华给他发工资。该猪场共有2栋猪舍,其中一栋闲置,另一栋养了300头猪。

  附近的一位猪场老板周先生告诉新京报记者,紧邻伍少华猪场,还有一些小猪场也是同样的合作模式。大康购买了场地,但还是原来的养殖户在里面养猪,年租金在收购价格的1%左右。生猪育肥了之后,也并不一定卖给大康。

  不仅这些小猪场,大康斥资约1200万元收购的一家规模养殖小区,也存在着返租给养殖户的情况。

  2010年12月,大康牧业与16名村民签订《转让协议书》,以1200万元左右的价格收购位于怀化市郊的鸭嘴岩养殖小区。这一收购曾因未提交董事会审议,未履行相应信披义务,而让公司受到监管部门的批评。

  9月3日,该养殖小区一位刘姓养殖户告诉新京报记者,尽管这里已经被大康牧业收购,但部分区域仍是原来的养殖户在养猪,他就是这样,每年交给大康牧业1万元左右的租金,猪是自己的,育肥之后也不一定卖给大康。

  事实上,大康牧业相关公告中对上述收购的表述,基本是为了增加公司的产能。但实际上,将猪场返租的做法,对增加产能并无益处,这一运作模式,在相关公告中也未曾披露。

  采访中,大康牧业董事长陈黎明证实,在2011年收购的14家猪场中,目前大概有一半左右的猪场仍返租给了原来的养猪户,2010年底收购的位于鸭毛垅的养殖小区,也有一部分区域出租给养殖户。

  对于这样做的原因,陈黎明解释,主要是因为不少原来养殖户都有一些种猪在那里,必须让种群完成2年到4年的生产周期,完成这一轮周期之后,再把猪场交给公司,这是一种“人性化操作”。

  “其实大康看中的是养猪场下面的土地。”溆浦县一位朱姓猪场老板表示,大康之所以会买这么多猪场,自己又不用,更多是希望通过收购猪场,逐渐获得土地的使用权,寄希望于土地的升值。

  公司治理不规范屡遭批评

  上市以来,大康牧业因为信披等不规范受到处罚,董事长解释称,这是因为大康牧业总部位于怀化,相关金融专业人才相对匮乏。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大康牧业于2010年11月上市,仅仅过了半年,就曾因为一系列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方面的不规范受到监管部门处罚,其中就包括了募集资金变更投向审议程序不到位、变更投向披露不充分、募集资金台账不完备等一系列问题,这似乎为本次调查中发现的诸多问题埋下了伏笔。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应公告新项目的基本情况、可行性分析、经济效益分析。

  大康牧业变更募集资金项目,以2176.6万元收购新康牧业,同时增资2823.4万元;对子公司永昌畜牧增资 3500万元;建设溆浦猫公场养殖场,投入5281万元。上述项目的可行性分析、经济效益分析等情况,大康牧业公司并未进行披露。

  公司曾解释称,之所以没有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进行披露,是因为公司已将可行性研究报告向深圳交易所进行了报备处理,并承诺今后将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确保信息披露质量,并保持与证监局和深圳交易所专管员的充分沟通。

  在信披之外,大康牧业对于募集资金没有设立台账,也曾遭受批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会计部门应当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设立台账,具体反映募集资金的支出情况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情况。但当监管部门前往检查时,发现公司没有就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情况设置台账。

  不仅如此,大康牧业在一些收购、投资事项中,收购资产未经评估、也未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

  2010年12月,大康牧业与16名村民签订《猪场转让协议书》收购鸭毛垅养猪场的资产,价值合计1207.59万元。该项交易未经评估,也未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

  对此,公司解释,由于当时猪场收购较为困难,市场上准备收购猪场的企业较多,公司考虑到尽早完成此项收购,因此与全体董事电话沟通后,就与16名农户签署了《收购协议》,由于涉及单个养殖户的收购金额不大,故没有提交董事会审议和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正是基于以上这些问题,深交所曾于2011年7月6日对大康牧业公司下发《监管函》。湖南省证监局也曾于当年7月7日签发《关于对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涉及问题包括“三会”运作欠规范、部分会计处理方式不正确、2010年年报、2011年一季报信息披露存在瑕疵等7个方面。

  9月9日,深交所又对大康牧业公司及相关当事人进行了通报批评。深交所公告显示,通报批评的原因,是大康牧业2012年全年净利润预告数据与实际数据存在重大差异,且未及时修正。

  根据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去年8月发布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的披露时间最迟不得晚于1月31日”,而大康牧业在2013年2月25日才发布业绩修正公告,将2012年度净利润预告由盈利修正为亏损1500万元至2000万元,公告时间比要求晚了26天。

  陈黎明对新京报记者表示,大康牧业总部位于怀化,相关金融专业人才相对匮乏,这是导致公司一系列运作不规范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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