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改委】
取消和下放20项审批权,推限时办结
省发改委取消和下放了一批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简化了办事程序,规范了审批行为。
减少项目申报层级。今后,除少数需市州统筹平衡以外,企业投资项目,如需省发改委核准或转报国家发改委核准的,由项目所在地发改部门直接向省发改委申报。
全面推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和限时办结制三项服务制度。推行限时办结制,对于所有向省发改委办理项目审批手续的,必须在法定期限内办结,其中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的,在法定期限的基础上缩短1/3以上。三项服务制度的实施,使得项目建设单位办理审批手续的平均时间由原来的20天缩短到14天。
影响
省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吴亚中表示,此次简政放权拟取消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权限5项,下放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权限15项,目前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即将公布执行。对于市场竞争充分,企业自我约束力强,可以通过经济和法律手段,在备案时严格执行产业政策、技术标准等实现有效调控的项目,由核准改为备案管理,办理程序更简单,办理时间大为缩短。
【省物价局】
专项检查重点解决强制服务收费等问题
省物价局会同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优化办决定,2013年下半年,在全省开展“发展环境优化年”收费专项检查。检查的范围包括:省直、市州、县市区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包括公用事业单位)2012年1月至2013年6月期间发生的价格和收费行为等,今年首批重点检查国土、建设(含规划、房管)、环保、水利、公安(含交警、消防)、人防等部门和供水、供气等公用事业单位。
检查的内容主要有:包括市州、县市区政府或相关职能部门越权制定收费政策;收费单位违反规定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扩大收费范围、延长收费时限;不执行国家和省明令取消的收费政策继续收费,不执行国家和省规定的优惠减免政策;收费标准长期执行不到位或者擅自减免收费,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收费标准降低后仍按原标准继续收费;违反规定以保证金、抵押金、集资、捐助、赞助等形式变相收费等。
影响
省物价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邵桂初表示,目前,15个专项检查组初步查出了一批涉嫌违反收费法规、越权定费、违规减免、超范围收费等增加企业群众负担、影响发展的问题。下一步,省物价局计划将有收费行为的行政事业单位全面纳入检查范围。重点解决群众和企业反映强烈的一些部门、单位利用行政权力和垄断地位强制服务收费等问题,对乱收费行为,一律严格依法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