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株洲10月20日讯(通讯员 吴永平 谭湘军)李某辞职后无钱上网,便走发财“捷径”去原单位行窃,且为了免被发觉,采取每次偷一点留一点的方式,先后8次偷得13700元财物后,以1成的价格予以变卖。10月17日,李某因涉嫌盗窃罪被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2012年12月,现年31岁的常德市桃源县男子李某从株洲市天元区某公司辞职,之后想在株洲市区再寻找工作,但是直至2013年3月上旬其仍未找到工作,其身上的钱所剩无几,便想去偷东西。
经过一番思索,李某想出一条发财的“捷径”,其认为自己曾经工作过的这家公司生产的合金刀片比较值钱,偷来可卖个好价钱,加上自己对该公司生产车间情况比较熟悉,就决定去该公司行窃。
于是,在2013年3月中旬至7月中旬的八个晚上,李某先后窜至公司生产车间里,共盗走尚未使用的新数控机刀片4盒、新T5型合金刀片17盒、新YT14型合金刀片10盒、新YT5型合金刀片7盒、新T15型合金刀片3盒、新氧乙炔焊割枪1把、帆布手套100双以及铣床上正在使用的合金刀片200片、废合金刀片33盒等物品。得手后,李某低价将上述被盗物品变卖给一废品收购店,共获得赃款1400余元。
经价格鉴定,上述被盗物品实际上价值共计13700元。
7月26日,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