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新浪湖南|新闻|城市|美食|时尚|旅游|汽车|同城|惠购|站点导航|世界杯

|邮箱|注册

新浪湖南

新浪湖南> 新闻>民生社会>正文

湖南15人制贩地沟油200多吨 被判获刑罚款

A-A+2013年10月20日08:01新京报评论

  据新华社 湖南省常德市桃源县人民法院17日,对湖南首例制售地沟油至5省9市的案件公开宣判。主犯吴长松因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400万元。另有14名同案被告获刑,并处罚金8万元至240万元不等。

  常德市公安局介绍,2012年7月,常德警方联合省内及山东、湖北等地公安机关,摧毁“地沟油”犯罪网络,抓获犯罪嫌疑人30名,现场查获“地沟油”成品、半成品200多吨。

  向平、吴长青、张桂华等14名同案被告人因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缓刑1年至有期徒刑6年零6个月不等刑期,处8万元至240万元不等罚金。

 

保存|打印|关闭

美食攻略|人气餐厅

新浪首页|新浪湖南|新闻|城市|汽车|美食|时尚|旅游|健康|微吧|微导航

新浪简介|新浪湖南简介|广告服务|商务合作|联系我们|客户服务|诚聘英才|网站律师|产品答疑|网上举报中心|互联网辟谣平台|不良信息举报平台

新浪公司版权所有

分享到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