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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运营服务规范》实施 出租车不挑客

A-A+2013年10月14日09:56长江日报 评论

  原标题:如何让出租车 不挑客

  今天是“世界标准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12日正式批准发布35项国家标准,其中最新修订的《出租车运营服务规范》为出租车司机制定了26条服务用语,以及多条服务要求。其中包括,乘客上车前,司机不得有询问乘客目的地等挑客行为;乘客对出租车的投诉,出租车公司要在24小时内处理。(10月13日《新京报》)

  出租车服务水平是一个地方文明建设的窗口。可尽管口号喊了多年,还别说是在陌生城市,就算是当地人打车,都是极富技术含量的事。可以断定, 新《服务规范》的出台,很可能是对过去口号的一次翻新,至于这个目标能否实现,依旧“任重道远”。

  从表面上看,出租车行业流动性大,服务管理确实存在一定困难。但同时也应看到,出租车行业的问题可谓由来已久,最突出的便是“份子钱”纠葛。产权和利益缺乏科学与透明,其负面影响必定向包括服务水平等其他方面蔓延。出租车司机绕路、宰客,看似是出租车司机不择手段实现利益的最大化,实则是一些出租车公司在管理方面缺乏底气,更不乏一些管理单位为笼络出租车司机,在处理乘客举报时,问责之剑扬高落轻,以此类庇护手段去“安抚”出租车司机。

  对于出租车行业更深层次的产权和利益纠葛,舆论多有披露,但问题始终难以得到解决。问题年复一年地积累,许多出租车与公司之间只能维系表面“和平”。单纯强调加大处罚筹码,非但难以令他们臣服,反倒会激化出租车司机内心的抵制情绪。到头来最受影响的还是乘客。

  这不是说出租车运营服务规范完全不重要,但规范能否得到落实,这需要管理单位和出租车公司的共同努力,也需要出租车司机的参与。历史经验表明,一个缺乏出租车自觉参与的管理机制,在现实中很难避免出租车司机与管理者“躲猫猫”。而出租车参与管理也不能仅限于服务这一狭窄范围内,只有出租车司机感到公司与自身利益之间的切身关系,他们才可能在现实形势的倒逼下,努力提高服务标准,以提升市场竞争力。

  简而言之,倘若不愿正视并解决出租车行业的深层次的问题,许多“新规”只能是治标不治本。出租车不得挑客的服务标准只会沦为空谈。虽然这不属于国家标准委的工作范畴,但“业内人士”的坐等显然不利于激发出租车司机自觉参与的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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