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广军 通讯员 蒋成柳)一个是收养了20多年的养孙子,一个是照顾了老人10余年的保姆,两人在同一屋檐下相处多年,如今为了老人的遗产走上了诉讼之路,而老人的遗嘱成为了断案的关键。记者昨日从芙蓉区法院获悉,此案已经一审宣判,因为一纸遗嘱,保姆赢得了这场官司。
【案件回顾】
老人去世留遗嘱
1985年,大明被阿峰夫妇收养为孙子;10年后,小红来到阿峰家做保姆,小红边做家务边读书,她大学毕业工作后,还把自己的母亲也接到阿峰家来做保姆,自此一直住在阿峰家。
阿峰自2012年8月因病住院后,大部分时间都由作为保姆的小红妈妈照看,后因病情过重,阿峰去世。在清理遗产时,小红拿出了阿峰所立的遗嘱,声称自己是阿峰的养孙女,遗产分配应按照遗嘱来执行——在遗嘱中阿峰表示,由于大明分了房子,其购房款和装修费30多万元都是阿峰给的钱,“所以理应将我现在住的住房由小红继承拥有”;遗嘱还写明:让“小红继承我的合法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