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彭玮蔚 通讯员 宋一异 伍娟)打着销售亮碧思集团(香港)(以下简称“亮碧思”)有限公司相关产品幌子,实则进行传销犯罪活动,涉案人员2万余名,涉案金额高达数亿元,传销犯罪骨干分子个人非法牟取暴利以百万元、千万元计。日前,宁乡县检察院依法作出决定,批准逮捕14名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嫌疑人。
从2005年开始,“亮碧思”在内地以直销公司产品的名义发展销售商,但未获得商务部颁发的直销牌照。
在内地传销组织中,“亮碧思”按照“经销商、爵士、伯爵、侯爵、公爵、勋爵、尊爵”7个档次组成层级,该公司会以普通经销商、爵士级别不赚钱为由对参与者洗脑,在交纳年费后,向上线购买5000港元产品的同时,一次性向公司购买60000多元港币的产品,直接成为伯爵级经销商。此后,每个级别分别发展5个或5个以上的直接下线,且三个月滚动业绩达到相应金额后,就能顺利晋升一个级别。
实际上,“亮碧思”名义上是销售相关产品,并按经销商支付货款额度开具提货单,但其产品内地市场并不流通,经销商也不会去公司提货,而是通过“拉人头”方式获取非法利益。“这是一起典型的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和返利依据的案例,属于刑法中组织、领导传销罪的打击范围。”宁乡县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介绍。
据查,犯罪嫌疑人朱桦(化名)和叶均(化名)均是澳门人。朱桦于2003年经朋友介绍加入“亮碧思”,以销售有关产品为名,从事传销犯罪活动。从2007年开始,朱桦等人先后在湖南、广东、湖北、广西、安徽、黑龙江等地,以上线发展下线,下线发展下线“拉人头”方式不断骗取新的人员参加传销,传销骨干成员则通过发展的下线从“亮碧思”获得的人头费获取巨额的非法利润。
据介绍,此案所涉人员多达20000余人,涉案金额达数亿元。现初步查明,朱桦、叶均从2011年升为勋爵级别至今,通过发展下线非法获利2200余万元和1000余万元。其他犯罪嫌疑人分别获得十余万元到一千万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