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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许洋名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A-A+2013年9月23日19:28红网评论

  红网综合讯 据永州市政府门户网消息 近日,永州市政府任免一批干部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市政府各委局、各直属机构:

  市人民政府决定:

  许洋名同志任市预防腐败局局长;

  胡远陵同志任市预防腐败局副局长;

  李四君同志任市预防腐败局专职副局长、预防腐败室主任;

  免去左全裕同志的市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彭剑同志任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正处级)(试用期一年);

  黄建军同志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秘室主任(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冯伟林同志任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总工程师,免去其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总会计师职务;

  李莹同志任市技术改造办公室主任(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邓利民同志任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局长(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刘旭红同志任市环境监测站站长(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免去张建民同志的市技术改造办公室主任(副处级)职务;

  欧阳正才同志任市乡镇财政管理局局长,免去其市农业税收征收管理局局长职务;

  朱汉明同志任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雷安术同志任市供销合作联社理事会副主任;

  谢万君同志任潇湘技师学院保卫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郑运生同志任湖南省九嶷山舜帝陵基金会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卓勇同志任湖南省九嶷山舜帝陵基金会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崔莹同志任湖南广播电视大学永州分校副校长;

  吕格林同志任市地方海事局局长,免去其市公路局总工程师职务;

  唐卫国同志兼任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免去其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永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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