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7日讯(记者 沙兆华)9月3日至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就气象法的贯彻实施在湘进行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张宝文带队。他指出,要认真贯彻实施气象法,提高气象防灾减灾能力,为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作出贡献。
在湘期间,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守盛,省委常委、省委统战部部长李微微看望张宝文一行,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明华、省政协副主席杨维刚陪同检查。副省长张硕辅就我省贯彻实施气象法及农村扶贫开发等情况进行了汇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于2000年1月1日正式实施。自该法颁布实施以来,我省制定了相关配套法规政策,依法完善体制机制,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使气象探测环境得到有效保护,气象灾害预警预报服务准确及时,应对气候变化和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张宝文对我省贯彻实施气象法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他指出,气象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资源,气象工作是基础性的公益事业,强化气象工作在防灾减灾中的地位和作用,加强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显得尤为重要。要高度重视气象法贯彻实施,依法保护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依法加强气象灾害防御保障能力建设。要加强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把发挥气象为农业服务功能放在重要位置,加强气象服务“三农”力度,提高气象防灾减灾能力。
张宝文认为我省农村扶贫开发进展顺利,成效显著。他指出,要进一步提高扶贫开发重要性的认识,深入推进连片贫困地区扶贫开发,不断加大贫困地区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创新,切实解决农业资金短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