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雷鸿涛 文/图
因为学校和承包人在工程款的结算支付上存纠纷,娄底新化六中实验大楼建好后已经闲置了4年。8月31日,本报以《教学楼闲置四年的背后》为题报道了此事。
8月30日,实验大楼工程的实际承包人吴柏容,因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吴柏容的代理律师和家人发现,一份针对吴柏容毁坏新化六中财物的《价格鉴定结论书》存在诸多疑点,甚至有些内容“自相矛盾”。
被曝自相矛盾的鉴定书
吴柏容的代理律师对记者介绍,警方刑事拘留吴的一个重要依据是一份《价格鉴定结论书》,其认定吴损坏新化六中财物,合计价格为10300元。
这份《价格鉴定结论书》让人费解,代理律师说,结论书第一段显示,“(吴)在田径场修筑毛坯路过程中损坏了学校供水管道。”但“价格鉴定过程”又显示:2010年12月7日,吴柏容在新化六中田径场修筑一条长104米的毛坯路。2010年11月非法修筑毛坯路时损坏镀锌铸铁水管5米。
据第一段内容,修筑毛坯路和破坏水管道应该是同一天,但根据“价格鉴定过程”的内容,损坏水管却发生在修筑毛坯路之前,这让人费解。
另外,代理律师还质疑,新化县价格认证中心是如何得出“推平吴柏容非法修筑的毛坯路所需费用为9342元”的结论?
9月3日,记者陪同吴柏容的小儿子陈誉仁来到了新化县物价局。在该局三楼价格监测中心办公室进门的左边,一名男性工作人员正在聊QQ。记者凑近一看,原来该工作人员打开了两个QQ群,分别为“娄底新化冷江美女群”、“新化QQ俱乐部”。
记者注意到,在办公室外面贴着一张“新化县价格监测中心公开承诺书”,其中有坚决杜绝上班时间上网玩游戏的内容。
针对质疑结论书“自相矛盾”这一问题,新化县价格认证中心负责人刘振群回应说:“这个我不能给你解释。日期出错了,是委托方提供的。”
推平毛坯路所需9342元是如何计算出来的呢?刘振群说,价格监测中心只是从理论上计算的,不会告知当事人9342元的明细,除非在法庭上。
刘振群告诉陈誉仁,他们不会对委托方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的真实性由委托方负责。我们只对价格负责。”刘振群表示,当事人如有异议,可以去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