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株洲8月24日讯(通讯员 吴永平 毕敏敏)现年35岁的广西籍男子陈某在网上看到有人以租房名义对单身女房主实施抢劫成功的新闻,也想采用此方法搞钱花,遂假借租房看房名义,专挑女房主下手,进行入室抢劫。8月22日,经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抢劫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12年。
2013年2月19日下午15时许,陈某以看房承租为名,进入株洲市天元区学林雅苑住宅小区阿蓉(化名)女士的房子里,在观看房子的过程中,陈某趁阿蓉不备,用左手箍住阿蓉的脖子并用右手持刀进行威胁。陈某随后用透明胶带蒙住阿蓉的眼睛,用绳子捆绑其手脚,当场抢走2000余元现金、1台三星手机、4张银行卡,并通过逼问获得银行卡密码到ATM机上取走卡中2万元现金。
4月19日中午13时许,陈某又以看房承租为名,进入株洲市天元区紫竹名园住宅小区阿丽(化名)女士的房子里,故技重施,当场抢走2900元现金、1台三星手机、1台苹果ipad1平板电脑、2张面值合计1300元的购物卡、2张银行卡、1瓶湘窖酒、1个和田玉貔貅、1个紫水晶工艺品等财物。
4月26日,公安机关将陈某抓获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