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记者 阮占江 法制网通讯员 唐梦菲 黄勇
一方面曾是财政局专门引进的专业“业务人才”,是七旬老母心中误了工作大把掉头发的“先进工作者”;一方面却利用拥有决断全县财政投资工程审批进度与工程量核减机会等职务权力,先后多次收取承建单位的行贿,以加快某些工程的审批速度或核减工程量以获得更多的利润。近日,湖南省株洲县原财政评审中心主任张立衡因涉嫌受贿30余万元被依法移送审查起诉。
调进财政局的“专业人才”
张立衡,男,42岁,株洲县人,大学文化。据介绍,来到株洲县财政局前张是该县一个乡镇的财政所所长。由于他本人是建筑专业科班出身,当时株洲县财政局财政评审中心需要这样的人,所以后来被以“专业人才”的身份调进财政局财政评审中心工作。
在财政评审工作的多年中,张立衡在业务方面刻苦钻研,后来还考取了“建筑造价师”资格证。据悉,张立衡是株洲县财政系统第一个拿到这个证的人。
“张立衡早在2007、2008年担任株洲县财政局基建股股长期间便开始收受他人贿赂。”据株洲县检察院反贪局负责侦办此案的检察官介绍,在此期间,他的工作是负责审计株洲县政府财政投资工程,但彼时送审单位数量有限,其受贿数额并不多。及至2010年3月,株洲县财政局成立财政评审中心,张立衡担任该中心主任后,其受贿频次及数额才呈现上升趋势。
据了解,2010年3月至案发前,张在株洲县财政评审中心工作范围基本继承其在基建股之工作内容,但此时送审单位的数量激增,而财政评审中心包括张在内一共只有4名工作人员。特殊的机构赋权,使得作为主任的张立衡在事实上拥有主观决断全县财政投资工程的审批进度与工程量核减的机会。据株洲县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机构设置,对张立衡的工作形成监督的单位或个人包括县审计部门、县财政局分管副局长、局长。
“在其任职期间,共有10余人次先后向张立衡行贿,请求其利用职权加快某些工程的审批速度或者核减工程量以获得更多的利润。这些行贿者中,个人最多对其行贿4、5次,一人次最多对其行贿6、7万元”。据侦办此案的检察官介绍,检察机关掌握的张立衡的受贿数额达到30多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