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长骑车锻炼遭绑架
案件当天告破,四名被告人因绑架罪获刑
本报记者任文婧长沙报道
2012年9月12日,天刚刚亮,湖南印山实业集团董事长李某骑自行车经过长沙县江背镇印山村印山湖路边,被四名男子劫持,索要赎金300万。
今年10月16日,记者从长沙县法院了解到,这一案件已经宣判,四名被告人因为绑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至十年六个月不等。
四人相约一起干“有财发”的事
经过法院审理查明,绑架李某的四人都是浏阳人,其中罗某和陈某是初中同学,两人打工时认识了另外两名被告人。罗某住在长沙县江背镇,其他三人则住浏阳。
2012年春节后的一天,一名被告人在家办生日饭,其他3人上门祝贺,在饮酒中,四人约定一起干“有财发”的事。之后,四人都想出了各种各样的办法,如绑架、赌博等。最终,四人共同商议决定,绑架湖南印山实业集团董事长李某,勒索300万元的赎金。
在此后的几个月里,四人分别准备作案工具,特意买了无记名的手机 卡、假发、二手小轿车等,还先后多次在印山村印山湖进行踩点。他们发现李某一般清晨5点40分出门,骑自行车或走路到印山湖附近锻炼这一规律,决定利用李某清晨单独外出锻炼的机会实施绑架。
实施绑架当天即被抓获
2012年8月底,四人准备动手,还特地买了两把仿真枪和电棒、望远镜等,但由于害怕,最终未能实施。
2012年9月11日晚上,四人决定第二天动手。12日凌晨3点多,四人碰了头,带上了事先准备好的工具,分别躲藏好。清晨6点多,见李某一人骑着自行车出门,几人开始分工合作。当李某骑车经过时,陈某从停在路边的小车副驾驶座打开车门,叫了一声李总,听到喊声,李某下意识停了车。此时,其他几人迎了上去,将李某劫持上车,并将其绑好戴上头套。为了不暴露自己的口音,几名被告人都用事先准备好的便笺纸交流,他们向李某索要现金300万,要求李某打电话给公司,李某只好照做。
与此同时,亲友都知道,李某每天习惯早晨骑自行车到家对面的施工现场安排一天的工作。而案发当日,员工经过印山湖时,发现李某的车倒在路边,再加上随后没多久就接到索要300万的电话,怀疑李某遭人绑架,家人立即报了警。12日中午1点多,民警在浏阳市葛家乡将车辆拦下,救出了李某。
目前,这一案件已经宣判,四名被告人因为绑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至十年六个月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