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常德10月16日讯 2013年10月15日,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法院公开宣判了武陵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樊某某(男)盗窃一案。
2013年1月4日16:00,被告人樊某某与网友陈某通过电话联系后约在常德市武陵区三岔路新辉宾馆201房间发生性关系后,趁被害人陈某洗澡之机将被害人的一台苹果手机盗走,低价销赃1000元,已挥霍。该手机经鉴定价值为2710元。
2013年2月26日20:00,被告人樊某某与网友罗某通过电话联系后约在常德市武陵区柏子园亚米酒店203房间发生性关系后,趁被害人洗澡之机,将被害人的200元现金及一苹果手机盗走,后低价销赃1500元已挥霍。该手机经鉴定价值为3430元,案发后公安机关追回部分损失3000元已发还给被害人罗也。
希望通过网络交友找到真爱的女性千万要注意,这年头网友见面基本上都没有什么好事,不是被强奸就是被盗窃,本案是赔了身子又赔钱,不要轻信网友的话。本案合议庭根据犯罪事实情节判决被告人犯盗窃罪,判处拘役。
(通讯员 赵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