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津南区一名23岁男青年酒后欲强奸77岁老妇,被老妇持刀砍伤后他忍痛逃走。日前,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4月30日晚,被告人陈某在津南区某村村委会附近烧烤店与村民胡某饮酒时,其中一人在老妪李奶奶家门口小便被指责。陈某在推劝李奶奶回家后,因见她独自在家,便产生奸淫之念。之后,他不顾老人的反抗,强行脱裤至小腿处,并按住她的肩膀,同时双膝顶住她的腰部,意欲强行奸淫,造成老人右侧两条肋骨不完全骨折,另有一条前肋不规整。在这危急时刻,李奶奶借口脱身,并趁陈某不备,持刀将其左臂砍伤。陈某受伤后逃离现场。经法医鉴定,李奶奶的损伤程度已构成轻伤。接被害人报警后,陈某被抓获归案。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以暴力、胁迫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并致人轻伤,应以强奸罪追求其刑事责任。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