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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公考生称长得丑遭淘汰 人社局:痤疮影响面容

A-A+2013年8月26日10:47京华时报评论

  据新华社电近日,网名为“湘西大山人”的网民发帖举报称,自己近期参加了湖南省公务员考试,并以笔试、面试总成绩第一名进入体检,但因脸上长痤疮、“长得丑”遭淘汰。官方回应称,这名考生不合格原因系“面部有癍痕影响面容,且癍痕难治愈,反复发作”。

  根据一篇名为《湘西公务员考试体检坑爹:脸上有痘痘说我长得丑不合格!》的举报帖描述,“湘西大山人”今年参加了湖南省公务员考试,报考的职位是湘西州公安局网络民警,并以笔试、面试总分第一名进入体检程序。在8月4日的体检中,因他脸上长有痤疮,一名医生说:“人民警察要形象,长得丑不能当警察。”次日,由另一名皮肤科专家检查后,勉强通过。但一名带队参加体检的非医务人员劝他主动写申请放弃资格,以避免今后的麻烦。他拒绝这一建议后,对方还是作出了“不合格”的结论,且不能参加复检。这名网友质疑:“我军检都能通过,当了兵,为什么这个体检不能通过,公平、公正到哪里去了?”

  湘西州人社局23日回应称,在体检中,该局只采用指定体检机构的体检结论。本次公务员考试体检中,医生的业务处置未受干预,医生严格按照规定的体检项目和标准对考生进行身体检查,独立作出判断。三名专家医生对这名考生检查会诊的意见为“面部有癍痕影响面容,且癍痕难治愈,反复发作,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第一部分第三条规定,结论为不合格”。

  就复检问题,湘西州人社局回应称,这名考生反映的项目不属于规定可以复检的项目,因此不予复检。

  >>相关规定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2010年12月颁布)第一部分“人民警察职位”,第三条:“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或者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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