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份,男子说想和璐女士在一起,要求她离婚。璐女士并没有同意,男子发来了所谓的礼物,“她发了我的裸照。”男子称,如果璐女士不同意,他会发给璐女士老公。果然,璐女士的老公也收到类似的照片。璐女士和老公原本不和谐的关系变得更加微妙。
2012年12月,男子又和璐女士发生了关系,并再次拍照,“是他逼我的,我不从他就要发给我朋友。”璐女士很无奈。
2013年5月,“他把照片传到网上,还留了我的电话。”璐女士说,对方把照片发给了她的同事、朋友、家人。如今,对璐女士来说一切都晚了,“婚姻完了,工作生活一团糟。”
8月13日,璐女士和男子见面,双方发生争执,以致大打出手。璐女士说,她已经到雨花亭派出所报案。
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熊麒律师表示,男子的行为侵犯了璐女士的合法权益,首先有欺诈之嫌,其次涉嫌传播淫秽照片,建议璐女士采取法律途径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