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发布,全省交通违法存量信息“大清零”启动,交警部门将对无图片、错录的违法信息进行主动消除。
此外,原有数据图片不齐、当事人有异议的违法信息,交警部门也将予以撤销。
驾驶人不妨去查查自己的违法记录,或许昨天还有可能导致您直接吊销驾照的违法记录,现在就已经少了一半。
为了进一步规范交警执法,省公安厅交管局还制定了《湖南省公安交警规范执勤执法十条规范》。
■三湘华声全媒体记者 王为薇
关于大清零
只罚款不扣分? 瞎传
上周末,网络上流传着这样一个段子:“如果你的车辆行驶证和驾驶证为同一人名字,凡在2013年7月1日之前的违章,在本月12、14、15日到交警支队处理违章予以只罚款不扣分处理。”
对此,省公安厅副厅长汤向荣说,交警部门从未出台这一政策,“正确的表述是,交警部门会主动消除无图片、错录的交通违法记录,另外,对原有数据图片不齐、当事人有异议的违法记录,也将予以撤销。证据确凿的交通违法记录是没法‘清零’的。”
他道出了“大清零”的另一层内容:“‘大清零’主要是全省公安交管部门对本辖区积压的交通违法未处理的车辆进行全面排查,敦促违法未处理记录超过50次的机动车所有者或驾驶人及时接受处理。”
从今天起,全省开始启用交通违法罚没款收费监管系统,实现对交通违法处罚缴款信息可监可查,从技术上预防违规减免罚款。
关于违停
违停,知错就改不罚
很多驾驶人说,在禁停区域停车,“罚或不罚,要看交警心情。”从今天起,你若违法停车,交警纠正你的违法行为,你知错能改,全都不罚了。
此外,从今天起,你若收到了违法停车的罚单,但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停车地点的禁停标志、标线不清晰,可向交警部门申诉,这种情况也是不能处罚的。
不予处罚的包括由于道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防护设施因设置不规范或出现故障、损坏等原因导致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信息,一律不得作为处罚的依据。
你在同一地点发生过3次以上的同一种交通违法行为吗?从今天起,如果交警部门没有通过邮寄信函、电话通知、发送手机短信、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请你去接受处罚,第3次之后的同一地点的同一违法行为就不再算违法记录,即不予处罚。
关于超速
高速超速10%以下,其他道路超速20%以下,只警告
《湖南省公安交警规范执勤执法十条规范》,首条便是“超速”问题。
省高支队支队长欧阳刚良介绍,从今天开始,小型汽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含)以下的、在其他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含)以下的,依法给予警告处罚,不记分。
很多人会问,警告处罚怎么执行?“很简单,车子都要年检,驾驶人一来就会接受严厉的安全教育。”欧阳刚良说。
从今天起,高速公路施工路段和匝道严禁测速。此外,未经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批准并对外公布,不得在城区道路上实施测速。
定式测速设备设置地段应向社会公布,而流动测速应当使用制式警车并在测速路段设置警示标志。
高速公路同一方向持续运行60公里内(其他公路30公里内),不得重复设置测速设备,因重复设置而被记录的超速违法信息,不得作为处罚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