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出台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的措施,再取消一批评比达标表彰评估项目。
李克强总理履新伊始就明确指出,机构改革的核心是转变政府职能,要把错装在政府身上的手换成市场的手,并且表态,新一届政府下决心再削减三分之一以上行政审批。
截至目前,国务院已经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累计215项。今年4月24日、5月6日,国务院先后两次召开常务会议,分别取消和下放了71项、62项行政审批事项;6月19日,又取消和下放了32项行政审批事项;7月22日,国务院再度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
出台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的措施,是行政体制改革的一项配套措施,也是坚定不移、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又一重要举措,有利于防止审批事项边减边增、明减暗增,进一步为企业“减负松绑”,激发市场活力,营造公正发展环境。
此次国务院常务会更是明确依法设定行政许可必须做到“三个严格”,让行政审批走出“边减边增”的轮回。
一要严格设定标准。坚决控制新设对企业投资、产品、生产经营和资质资格的行政许可,放宽社会资金准入。能通过技术标准、规范等其他管理手段或措施解决的,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能通过设定一个行政许可解决的,不得设定多个行政许可。
二要严格设定程序。对确有必要设定的行政许可,要加强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审查,并广泛听取意见。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得设定。召开听证会要真实反映民意,防止成摆设。
三要严格对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各部门要公布其负责实施的行政许可目录,并定期评价,及时提出修改或废止建议。实施行政许可,要明确责任、权责一致,注重事中事后监督。对违法设定许可和增设许可条件,或以登记、备案、年检、监制为名行许可之实的,要坚决纠正、严肃处理,特别要制止以许可增加收费的行为。
李克强总理反复强调,在转变政府职能、削减行政审批上,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中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决不允许相互扯皮、推诿拖沓,明放暗不放。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转变政府职能的突破口,是释放改革红利、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的重要一招,只有坚决地落实好,才能更好地激发市场主体的发展活力和创造力,才能用政府权力的“减法”换取市场活力的“加法”。(李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