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新浪湖南|新闻|城市|美食|时尚|旅游|汽车|同城|惠购|站点导航|世界杯

|邮箱|注册

新浪湖南

新浪湖南> 新闻>要闻>正文

老街门面VS新建门面 理性回归政策范畴

A-A+2013年8月20日07:41星辰在线-长沙晚报评论

  老街门面VS新建门面:

  理性回归政策范畴

  但是,也有少数居民因提出政策之外的诉求,不肯搬迁。比如一些北正街门面房业主提出,要按附近全新小区的临街底层商业门面购置价格来计算征收补偿——这个价格每平方米达到了4万元以上,远超征收价格每平方米2万多元。

  怎么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了“等价交换”的原则。原北正街临街门面很多是老式的小吃店、南杂店、修理店,平均月租金每平方米为二十几元左右,单个门面的月租收入在一两千元上下;而全新小区的临街底层商业门面的月租金水平,每平方米上百元,单个门面月租达数千上万元。因此,征收价格无法比照全新小区的临街底层商业门面购置价格。

  另外,北正街临街门面原来都是住宅,其权证登记的也是住宅性质,只不过征收方考虑到其用于出租经营的实际情况,对这些门面都按经营性房屋的性质给予了最高补偿,达到了政策灵活运用的极限。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保存|打印|关闭

美食攻略|人气餐厅

新浪首页|新浪湖南|新闻|城市|汽车|美食|时尚|旅游|健康|微吧|微导航

新浪简介|新浪湖南简介|广告服务|商务合作|联系我们|客户服务|诚聘英才|网站律师|产品答疑|网上举报中心|互联网辟谣平台|不良信息举报平台

新浪公司版权所有

分享到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