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耒阳市政府补贴给企业进行采煤沉陷治理的资金,却被该市三都镇政府变相索取成为日常开支费用。检察机关侦查发现后,以三都镇政府涉嫌单位受贿犯罪提起公诉。据悉,此案是湖南省首例镇政府单位受贿案。
2012年12月17日,永兴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单位耒阳市三都镇人民政府犯单位受贿罪,处罚金30万元。三都镇人民政府不服,向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今年4月16日,郴州市中院二审作出了“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刑事裁定。
那么,这起备受各界关注的湖南省首例镇政府单位受贿案又是如何被检察机关发现的?近日,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检察院向记者独家披露了此案的侦办详情。
镇干部个人账户异动露“马脚”
2011年6月20日,耒阳市三都镇都兴煤矿东风井发生透水事故,井下巷道瞬间被淹,13名矿工遇难,直接经济损失1172.8万元。
为了排除地方干扰,严查这起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2011年8月19日,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将耒阳“6·20”透水事故系列案全案指定郴州市人民检察院管辖。同年9月5日,郴州市检察院将耒阳“6·20”透水事故案和三都镇财政所副所长曹柏辉涉嫌滥用职权、受贿案指定北湖区检察院管辖。
北湖区检察院在侦查过程中查询银行存款时,发现犯罪嫌疑人曹柏辉个人银行存款账户上有大额资金“异动”,都是几十万元、上百万元的资金进出。
一个镇财政所副所长个人怎么会有这么多的大额资金进出呢?曹柏辉个人银行账户存款的“异常动态”立即引起了办案检察官的注意。
另外,办案人员通过搜查发现,曹柏辉及耒阳市三都镇原党委书记匡老贱有几十万元的烟酒签单凭据从账外开支。
后经过检察官的几番较量,曹柏辉最终交代了个人账户隐藏的“秘密”,一桩镇政府单位受贿案浮出水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