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一:10万户家庭不符合保障房条件
审计署相关负责人说,审计总体情况较好,但同时也发现了问题。一些地方和单位还存在保障性住房分配不公平、挪用专项资金、未按规定筹集管理资金和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审计发现,10.84万户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因提供不实资料、相关部门审核把关不严,违规享受保障性住房实物分配3.89万套、领取租赁补贴1.53亿元,另有1.13万户家庭重复享受保障性住房实物分配2975套,重复领取租赁补贴2137.55万元。
约110个省、市、地区存在上述问题被点名。
案例
吉林 延边龙井市1151户保障对象不符合条件违规享受廉租住房保障待遇,1132户违规享受廉租住房租赁补贴,19户家庭违规获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
内蒙古 鄂尔多斯东胜区1452户保障对象不符合条件违规获得住房保障,涉及保障性住房1048套,廉租住房租赁补贴144万元。
黑龙江 哈尔滨994户保障对象不符合条件违规获得住房保障资格, 307户领取廉租住房租赁补贴;3户获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391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领取货币补贴,293户违规获得住房保障资格但还未分到住房。
广东 深圳938户保障对象不再符合条件仍享受住房保障待遇。
陕西 西安929户保障对象不符合条件违规获得经济适用住房保障资格。
山西 临汾911户保障对象不符合条件违规享受住房保障待遇。
问题二:34个代建企业违规出售保障房
审计发现,34个项目代建企业等单位违规出售保障性住房1.83万套,另有5333套住房被有关单位、个人违规用于拆迁周转、转借出租等。
案例
甘肃 兰州国资投资(控股)建设有限公司违规将已纳入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管理的棚户区改造项目余量房6623套自行对外出售。
河北 石家庄东安房地产经营开发公司等3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将开发的安苑小区、赵苑小区和珍集嘉苑3个经济适用房项目的3230套经济适用住房,作为商品房进行销售。截至2012年底,累计售出3190套。
陕西 西安安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违规向不符合保障条件的购房人销售经济适用住房1316套。
问题三:360个项目挪用近58亿专项资金
审计发现,360个项目或单位挪用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57.99亿元,用于归还贷款、对外投资、征地拆迁以及单位资金周转等非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支出。
案例
重庆 两江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用公共租赁住房补助资金2.93亿元偿还借款。
城投建设集团用公共租赁住房补助资金2亿元支付非保障性住房征地拆迁款。
湖南 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有限公司用财政拨付的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购买理财产品2.69亿元,购买信托产品1000万元。
陕西 太白林业局、长青林业局挪用林业棚户区改造资金349.4万元发放单位职工工资。
吉林 白城市中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公司将廉租房建设资金240余万元,用于缴纳非法占地罚款及商业用地出让金。
河北 邢台保障住房投资公司在专项资金中列支办公经费近百万元。
问题四:专用土地被违规用于商业开发
审计还发现,45个项目未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等手续用地1433.16亩,12个项目将建设用地601.53亩用于商业开发等其他用途。
案例
吉林 澳星海房地产公司以经济适用房名义,变相开发建设部分商品房并向社会销售。
贵州 铜仁市碧江区近500亩廉租住房建设用地,竟被用于该区新行政中心建设。
黑龙江 农垦总局所属汤原农场等3个场以危房改造名义取得土地,变相开发商品住房。
本版撰文 晨报记者 邹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