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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娃长沙住2年后被撞残 按城里人标准赔百万

A-A+2013年9月25日09:41华声在线评论

  华声在线9月24日讯 两岁的涛涛去年6月25日在小区内玩耍时,被迎面开来的校车撞倒,造成两处伤残,分别鉴定为四级、十级伤残。今天,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一审判肇事司机赔偿115万余元,其所在的运输有限公司对此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院认为,肇事司机刘炳在人员杂乱的安置小区道路上,本应提高安全意识,但其操作不当还是将涛涛碾压,造成其重伤。根据交警部门事故责任认定,并结合事发当时原告母亲就在原告附近的情形,可以认定监护人已尽监护义务。同时,涛涛户口虽在农村,但他和父母从2010年开始长期在长沙芙蓉区高岭小区内租房居住,属城镇居民,所以这次他是以“城里人”的标准获赔。■记者 王智芳 通讯员 蒋成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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