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措施由来已久
新京报记者获得了一份《永兴县一中9月11日党政联席会议纪要》,在处罚措施中提到,若子女在交流期内返回学校念高中的,学校为该老师安排工作岗位。
曹和称,永兴一中对教师的类似处罚措施由来已久。在2008年、2009年时,就有教师因为子女在外就读遭到类似处罚。
昨日,永兴一中校长刘小勤称,对教师的上述处理属于内部处理,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支持。“如果老师的孩子都不在本校读书,别人会以为学校办得不好,对学校声誉造成影响。”
昨日,永兴县教育局局长陈声繁说,这实际上是一种警示,是留住生源的一种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