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湖南发展环境优化年集中采访中了解到,株洲市检察机关正在查处一起因市、区两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贺xx等人渎职致使农民工培训补贴资金被骗领系列案;常德市检察机关对桃源县陬市镇雪松精炼油厂无证无照情况,大量生产地沟油负有直接责任的桃源县质监局龙某、陬市镇质监所冯某某、陬市镇工商所舒某某三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涉嫌渎职犯罪立案侦查。
近年来,湖南省人民检察院重点查处发生在经济领域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加大查处发生在重点领域中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案件力度,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重点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摆首位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国家工作人员为犯罪主体的职务犯罪在一些领域易发多发,面对反腐倡廉的严峻形势,近年来,湖南省检察机关按照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反腐败工作部署,始终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摆在重要位置。
全省检察机关加强侦查人才库和侦查指挥中心建设,在案件线索信息的开发管理、交办、侦查专项行动等方面,对一体化机制进行了修订、完善;分别与公安、移动、电信、工商、交警、人大等部门进行了网络信息互联,建立了信息查询平台和侦查协查网络,实现了信息资源共享。立案侦查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中大要案的比例逐年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也有新的提升。
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具有不容易为人警惕和准确认知的特点,社会危害性比一般贪贿犯罪更大,查处难度大。湖南省委常委会专题听取并审议了省检察院关于《加强和改进反渎职侵权工作的情况报告》;省检察院会同省纪委等九部门拟定的《关于加大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力度的实施意见》由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批转,对反渎职侵权工作深入开展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还严格落实职务犯罪预防年度报告制度,实行行贿犯罪档案全国联网查询、通过举办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巡展等形式强化宣传警示教育。近五年来,结合办案开展预防调查1504件、撰写犯罪分析报告2904件,进行警示教育8010场次,为有关单位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31005次。
“特别是职务犯罪查办和预防工作直接面对政治和经济领域,与优化机关效能和经济发展环境紧密相关。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是全面正确履行职务犯罪查办和预防职能的必然要求。”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王东晖说。
“三考虑四必须”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除了制度要求以外,湖南省人民检察院还对全省检察工作人员提出了高要求,坚决纠正目前存在的利益驱动、越权办案、就案办案、扣押、冻结、追缴款物不规范等问题,决不能因为检察机关不恰当的执法活动让地方的投资和发展环境受到损害,决不能因为检察机关不恰当的执法行为让守法的企业和企业家受到伤害。办案的时候做到“三考虑四必须”,竭力维护正常的经济发展秩序,维护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
三考虑:办案前要考虑到运用何种方式不至于影响企业的形象声誉;办案中要考虑到使用何种手段才能维护企业的正常运行;办案后要考虑到如何使企业尽可能挽回损失,走出困境,促进发展。
四必须:不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案件必须慎重,不能匆忙查处,该迟办缓办的要迟办缓办,绝不能因案件查办造成企业经营困难和群众不满;初查必须秘密进行,在调查取证时,不开警车,不穿警服,不轻易公开到办公地点传唤和询问,不发表有损企业形象和声誉的言论;对发案单位财产进行查封冻结必须经过严格审批,不能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追缴贪污、挪用等赃款赃物应该返还企业的必须返还企业。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的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共查处工程建设领域贪污贿赂犯罪案件214件248人,其中大案177件;查处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资源开发等领域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193件216人,其中大案142件。
查处税费征管领域、食品卫生领域、农资产品生产销售监管失职等市场经济监管领域渎职犯罪案件19件25人;国家专项补贴、资金管理、发放领域渎职犯罪17件27人;征地拆迁、房地产登记、开发建设等领域渎职犯罪查处12件16人;安全生产、交通运输等领域责任事故背后的渎职案件13件2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