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微博网友转发评论富士康公会声明:
@xxxx家里的:可不第一时间出现官方声音,官方声音的舆情评价你们自己心里知道,个例可谈,普遍也可以从你这个个例说起,实习记者不可以独立采访吗?有哪条规定说了?请出示。编委会通过的就可以,文章是媒体的产权,媒体总负责。谁说报道的内容要反映给有关部门?当然可以单独发表,有的事情就是媒体披露后才得到所谓有关部门真正依法处理的。
@广州刘小钢:无论如何,富士康工会及时站出来正面媒体,维护富士康女工的名誉,值得赞扬。工会就应该这样,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野夫刀: 把40万富士康女工描述为“兼职厂妹”,没这么夸张吧!抛开那些吸引人眼球的标题,尊敬的工会领导,你们能回应报道中提出的其他更深刻的事实吗?
@鹰头小猫: 一号问题真扯,既然暗访,理应不通知任何人。原文读过,人家没说40万女员工全“兼职”。记者只报道事实就行,没义务指出哪里的题。既然是发表在杂志上,出事就是杂志负责,扯实习生什么的没意义。五号问题与争论关键点无关。
@张悦conan198684: 那是一片充满爱与救赎的报道啊,富士康应该找自身的问题,其实这也不是富士康的问题,而是中国打工者共同的遭遇。
@刘宇Adam: 其实大家也知道不是所有女工都兼职,1,服务业也不能吸纳这么大量的就业人口。2,大多数女孩子是有操守的。3,白领才兼职,女工一入行根本不可能回到生产线,回报差距太大了。当然富士康出来说一下也好,不然员工背上恶名,富士康招不到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