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的士撞伤后,伤者已住院4个月,用去5万多元医护费
■亲属一直拒绝接他回家,当事的哥称将被这件事情拖垮
湘潭在线9月11日讯(湘潭晚报记者 吴珊 实习生 柳玥) 4个月前一瞬间的疏忽,的哥周少罗就摊上了大事。
“真的是太背时了,这样拖下去,我全家都要被拖垮。”因为撞倒一位智障男子,周师傅不但要背负医药费和护理费,还要与他的亲属进行沟通,与的士公司争取保险赔偿。几个月下来,周少罗已经筋疲力尽,但伤者的家属仍然要求巨额赔偿,否则不肯把智障男子接回家。
9月10日,我们和周少罗一起来湘乡市东山办事处东台村,找到了智障男子的家。
的士深夜撞倒智障男子
周少罗是某汽车服务公司聘请的的士代班司机,5月8日凌晨2点多,上晚班的周少罗开车经过雨湖区伍家花园竹木市场时,马路上突然窜出一个人。
“那地方灯光很暗,晚上很少有人走动,我一时没刹住车,就把人撞倒了。”周少罗说。
事故发生后,周少罗立即下车,发现男子脸上受了伤,倒在地上起不来。周少罗第一时间就打电话报警,不久雨湖交警大队六中队事故民警赶到,男子被送入市中心医院抢救。
救治过程中,周少罗发现这名男子有些不对劲,“当时我以为他是因为受了伤,所以神志有些不清楚,等他清醒过来,我去看他,才发现他完全答非所问,连自己的名字都说不出,只是他的口音听起来像湘乡人。”周少罗推测,这名男子的精神可能有问题。
4个月已用去5万多元
事发当天下午,男子被转入法检医院接受治疗。通过医生肉眼观察和仪器检查,发现他的右边第五根肋骨断了,但没有伤及内脏。在整个检查过程中,男子讲不清楚他哪里痛,哪里不舒服,医生只能根据检查结果做一些保守治疗。
在智障男子住院治疗期间,周少罗每天送饭到医院,尽心尽力地照顾。
5月24日,本报接到一位来自湘乡的谭女士的电话,她表示,她是智障男子的家人。这名男子姓谭,家住湘乡市东山办事处,今年40岁。当时,谭某的家属在医院了解了他的伤情,表示对事故的处理结果和周少罗的悉心照顾十分感谢。
“我本以为找到家属后,事情就很容易解决,谁知道麻烦才真正开始了。”周少罗一脸的无奈,“刚开始,他的家属只说治好了伤就接他出院,谁知道把他丢在医院4个月,只来看过两三次,还说没有10万块钱赔偿就不接回家。”
交警部门已经组织周少罗和谭某的家属协调过多次,但赔偿协议一直没谈好。4个月来,谭某一直住在法检医院,周少罗除了要负担后续治疗费,每天还要花100元请护工照顾谭某,还要负责他的一日三餐。
“除了上班,我几乎就是医院、交警队两头跑,真的接近崩溃,再这样下去,不但会拖垮我,更会拖垮我们全家。”周少罗算了一笔帐,从谭某入院到9月10日总共121天,医疗费、护工费共计52000多元。
院方:伤者已达到出院条件
谭某的主治医生介绍,通过一段时间的治疗,他恢复得很好,现在已经达到出院条件。
进院121天,护工刘葡英就照顾了谭某121天,“进来的时候脏得要死,没有一件像样的衣服。我看到天气凉了,就自己掏钱买了两套秋衣给他穿,他也蛮可怜的。”
9月10日,周少罗和我们一起到了谭某在湘乡的家中。刚到他家门口,一家人的情况看得让人心酸。
谭某的父亲今年75岁,6年前眼睛就看不见了;母亲70岁,也是智力障碍,现在已卧床不起;妹妹面对哥哥的病情,她却没有主张。谭某一家就住在几间土砖房里。
“如果治好了,就接他回来吧。”父亲知道儿子已经恢复了,对女儿这样说。
“你们看他家这种情况,把人接回来后,父母也没办法照顾他,总要有些赔偿才行。”谭某的堂姐表示,过两天她会再去医院看看谭某的恢复情况。
交警:协调不成应诉之法院判决
雨湖交警大队事故中队队长陈磊表示,交通事故发生后,由交警部门先期处理,对事故责任进行划分,之后可以组织事故双方进行调解。“但交通事故赔偿是《民法》管辖的范围,如果双方几次协商未果,应诉之法院,按判决执行。”
谭某的这起事故中,谭某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必须由监护人出面协商赔偿事宜,但交警已组织双方协商过多次,没有达成赔偿协议,那么谭某的代理人应向法院起诉,有效期为一年,“如果一年之内没起诉,视同放弃这项权利。”
周少罗目前可以带谭某做一个伤残鉴定,鉴定结果出来后,再走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