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邱钊 实习生 陈巍)“我只想赚些钱买房买车,没想到最后把自己给赔进去了……”32岁的杨大基是一家大型企业的财务人员。在2010年11月至2011年7月期间,他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挪用公司资金达200多万元炒股购买基金,结果欠下65万多元的窟窿无法填补。昨日上午,望城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杨大基因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挪用公款炒股赚钱
杨大基是澳优乳业(中国)有限公司财务部的一名财务人员。因工作踏实勤奋,公司以他的名字开了账户。在掌握账户密码之后,杨大基擅自修改了密码。从此,公司账户就成了他的“小金库”。经查明,2010年11月至2011年7月,杨大基违反法律规定,多次挪用公司资金,全部用于炒股、买理财产品等盈利活动。最大的一笔是在2010年11月29日,一次挪用206.46万元。至案发前,尚有65.5万元的窟窿无法填补。2013年3月1日,被告人杨大基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昨日上午9时,望城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被告席上,杨大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当时只想到用公司的钱来赚钱,准备赚了钱之后赶快还回去。”杨大基如此解释自己的作案动机。记者了解到,挪用的资金杨大基一分钱都没有挥霍,都是用来炒股买基金产品。“买基金赚了一点,炒股大部分都亏掉了。”
看着身边人发达心理不平衡
32岁的杨大基尚未成家,家里只有一对年迈的父母。在同事和亲友的眼中,杨大基是一个内向、不善于和别人打交道的人,但是他在澳优工作期间,工作努力勤勉,曾被评为公司的优秀员工。之所以挪用公款是因为看到身边的朋友、同学以及周围的一些人都发达了,只有自己还是这么穷酸,连一套房都没有,心里产生了不平衡,从而铤而走险。“炒股买基金,就是想赚钱买房买车,没想到把自己的前途全毁了。”杨大基说,案发之后,为了归还公司65.5万元欠账,他父母向亲朋好友东拼西凑为他的所作所为“买单”。
经过两个小时的庭审,最终法院当庭宣判,杨大基犯挪用资金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听到这样的结果,这个32岁的男子痛哭流涕:“一定会吸取教训,以后重新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