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中午,一名4岁的女童在湖南省娄底市城南壹号楼盘的高楼坠亡。女童的亲人谢女士告诉记者,女童父母均在深圳务工。亲人质疑:城南壹号的11楼未安装防护栏是女童坠亡的主要原因。出事后,当地派出所已经介入调查。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知名律师陈平凡认为,在该事故中,如果开发商明知电梯间可能存在安全隐患,却没有采取防护措施,那么开发商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
9月1日晚上,记者赶到娄底市城南壹号楼盘的事发现场时,看到这里已经聚集了不少市民。一名7岁的小女孩小依哭着介绍,坠楼的是她的亲妹妹小荣,今年只有4岁,“妹妹已经报名上幼儿园了,9月2日就要去读书了。”
女童的亲人谢女士介绍,两姐妹的父母在深圳打工,得知消息后,已经第一时间往家里赶。谢女士称,两姐妹原本在娄底双峰县乡下生活,考虑到城里比乡下教育资源好一些,家人才把她们接到娄底市,住在她们姑妈家里,也就是城南壹号楼盘,没想到才两天就出了事。谢女士回忆,1日中午,亲人发现小荣不见了,随后透过11楼的窗户往楼下俯视,发现下面聚集了不少人,才知道出事了。
“出事的时间应该是中午11点半左右,具体怎么坠亡的,没有一个人看见。”谢女士说。谢女士质疑说,城南壹号楼盘没有在公共区域做好防护措施,是女童出事的一个重要原因,“电梯间没有安装防护栏,开发商太不负责任了。”记者在11楼的电梯间看到,这里堆放着6块玻璃没有安装,也没有安装防护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