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讯(通讯员 胡望龙)一个小小村官,利用职务之便,欺上瞒下,隐瞒土地征用补偿款及救灾资金,贪污、挪用公款达120万元。这是近日发生在湖南省平江县三阳乡苏白村一宗特大经济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余某,男,49岁,汉族,平江县人,初中文化,中共党员,系中共平江县三阳乡苏白村支部书记。
经平江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侦查查明:2010年,经平江县人民政府同意,平江县民政局殡葬管理所引进浙江省温岭市林某雕刻工艺厂资金,在城郊结合部的苏白村新建平江公墓。由乡政府负责征收土地。时任该村党支部书记的犯罪嫌疑人余某与乡政府工作人员一起负责征地拆迁补偿工作。2011年1月19日,乡政府与苏白村石塘组签订了征用土地协议书。同年1月27日,林某雕刻工艺厂将360万元征地补偿款转至犯罪嫌疑人余某的私人账户上,犯罪嫌疑人余某以苏白村村民委员会的名义开具了收据。收到此款后,犯罪嫌疑人余某采取欺上瞒下,未交村财务入账管理,而是由自己直接支配。至2012年3月,犯罪嫌疑人余某将360万元征地补偿款全部取出。其中230余万元用于支付村民征地补偿及开支。其余的120余万余元被其个人挪用,余款均被犯罪嫌疑人余某用于赌博、外出游玩和个人的生活开支,其所挪用的公款至今均未退还。
经岳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余某身为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数额巨大的公款进行非法、营利活动和归个人使用,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涉嫌挪用公款犯罪,符合逮捕条件,依法决定逮捕。目前,该案件在进一步侦查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