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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建立“黑名单”应获授权

A-A+2013年8月12日08:03星辰在线-长沙晚报评论

  律师观点

  建立“黑名单”应获授权

  本报讯 (记者 李广军)中国医师协会已正式启动执业医师定期考核工作,拟将因医德医风问题未通过考核的医生列入“黑名单”。

  湖南睿邦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刘明律师认为,法律上医师行业协会只是一个由相关个人和单位自愿组成的社会团体,建立所谓“黑名单”将对当事人的相关权利产生影响,因此,欲建立“黑名单”应当依据法律规定取得授权,否则可能涉嫌侵权。

  “当然,根据《执业医师法》第31条的规定,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机构或者组织应当按照医师执业标准,对医师的业务水平、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状况进行定期考核。”刘明表示,既然中国医师协会已接受国家卫生计生委委托,承担执业医师考核的具体事务性工作——规范和推动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对属地注册的执业医师进行两年一度的考核,并将结果公之于众,那么,中国医师协会接受委托对职业医师进行考核符合法律规定。

  至于“对医德医风问题严重的医生,在《执业医师法》中增加‘终身禁医’法条”的建议,刘明说,要在《执业医师法》里增加“终身禁医”条款,应当启动修改法律的程序。

  时事辣评

  这只是净化的第一步

  罗晓星

  “我愿尽余之能力与判断力所及,遵守为病家谋利益之信条,并检束一切堕落及害人行为。”大部分的从医者在还是一个医学生的时候,就曾宣读希波克拉底誓言。可以说,医生的医德是患者健康之所托、生命之所系,医者立名立信是凭借仁术、更是依仗仁心。

  但是,在物欲的诱惑下,一些医生逐渐放弃了立名立信的精神追求和检束堕落的职业使命,一路寻金,不觉迷途。由于现代文明对道德和法律已作出明晰的界定,因此,“出礼入刑”不再是社会规范的常态。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是索贿受贿,还是贩卖幼婴,都不再是道德自律和舆论谴责所能杜绝的。如此看来,加强医生队伍的纯洁性建设,建立无良医生的“黑名单”,让“终身禁医”入法,在医德问题愈发突出的今天,是加大违法成本和增强执法威慑的现实需求。

  把“黑名单”建起来,仅仅是第一步。为这份名单、甚至是全国超过200万的执业医师的个人信息搭建一个有效的联网平台,打破异地机构间的信息壁垒,才能让两年一次的执业医师考核被更为严肃的对待,才能让随后公布的“黑名单”更具威慑力和惩戒力。另外,考核不能仅由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开展,一旦医疗单位和地方主管部门沆瀣一气,那么一地的医疗卫生系统就会成为一个立于法外之地的“独立王国”,因此,引入第三方监督力量也应早日提上议程。最后,笔者以为,以药养医的体制一日不破,医务人员失德失范的土壤就会继续滋生“堕落及害人行为”,唯有进一步深化医疗体制改革方是根治之策。

  网友微评

  @不安分的靠小谱:就中国的就医现状,很需要这个制度的出台,但相应的监管制度也是非常需要的,不然好的政策会被腐败搞坏。

  @云台小溪:医德差可能终身禁医,我们不妨在公共职业里多见几个黑名单,除医生外,像法官、警察、教师等,从严格的从业制度上完善,碰“红线”就要付出代价。 

  @骢冲_卧薪尝胆:出现医疗贿赂等现象,除了涉及医德问题,更多还涉及医生待遇以及医生权利问题。加强医疗投入、改善医生待遇、回归医疗精英教育等,好多都需要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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