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株洲10月4日讯(通讯员 吴永平 彭丁聪)现年17岁的小伙子阿军(化名)手头没钱用,却打起朋友及舅舅的主意,分别偷走他们4台手机及部分首饰。9月30日,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依法批准逮捕阿军。
2013年4月的一天下午,阿军独自一人来到株洲市天元区马家河镇其舅舅胡某家,见胡某家中没人,就用脚踢开胡某家后门,进入胡某家中后,将胡某家衣柜里的1条黄金项链、1条珍珠项链、1枚黄金戒指、1只玉手镯盗走。
2013年5月的一天下午,阿军和朋友王某一起来到株洲市天元区某网吧上网,在上网过程中阿军向王某谎称要打电话,便借走王某1台苹果手机假装打电话,随后趁王某不注意就离开该网吧,并立即乘出租车到了株洲市火车站附近,以800元的价格将该台手机变卖给他人。
7—8月,阿军仍采取假借手机打电话的方式先后盗走朋友漆某1台苹果手机、付某1台小米手机、陈某1台三星手机,得手后阿军以2400元的价格将该3台手机变卖给他人。
9月1日上午11时许,阿军又想去其舅舅胡某家偷东西,就事先打电话问胡某是否在家中,胡某回答说不在。于是,阿军又采取用脚踢开胡某家后门的方式进入了胡某家,此次阿军却未偷到任何东西。
9月2日,阿军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