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靖州9月26日讯 正月新年里,天气放晴,奶奶带着两个孙儿步行在访亲后的回家路上,谁知道飞来横祸,一辆汽车突然失控冲向他们,结果活泼可爱六岁的孙子就这样命陨。9月26日,湖南省靖州县检察院办理的王某交通肇事一案,经审查认为,王某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决定不起诉。
2013年2月15日15:00,天气晴朗,从乡下拜年回县城的吴某驾驶自家的一辆小型客车,搭乘着妻子、女儿、还有外甥女。虽然乡下亲戚热情,但因为要驾车王某滴酒未沾,且当天自己的身体状态也非常好,而当行驶至靖州县飞山乡高桥村变电站门口路段时,王某突然打了个喷嚏,于是伸手去拿抽纸,带动了方向盘,王某回方向不及,车子径直冲向路边,将一名六岁的小男孩撞飞,致其当场死亡。车子翻了几个跟头后摔在路边的农田里,王某右腿骨折,被卡在车内,而这时车子起火燃烧起来,在妻子的帮助下,王某才脱险,所幸妻子和小孩都没有受伤,而失去亲人被害人一方陷入万分悲痛中。
事故发生后,王某一方面接受救治,一方面想办法赔偿了对方家属经济损失43万元,双方达成了刑事和解。而王某的车子被完全烧毁,万某一家本来也算是衣食无忧,但发生事故后,债台高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