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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有妇之夫因分手后求复合遭拒持刀捅死情人

A-A+2013年9月10日14:33红网评论

  本网株洲9月9日讯(通讯员 郭秀峰)有妇之夫的刘某在情人提出分手后,多次要求复合遭拒,竟持刀将对方捅伤并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9月9日,刘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湖南醴陵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现年38岁的刘某,湖南醴陵市东富镇人。已婚的刘某在一次交往中与同样已婚的周某相识并发展成情人关系,后双方因经常吵架而分手。刘某多次找周某要求恢复情人关系,但遭到周某拒绝。2013年7月27日20时许,刘某骑摩托车窜至位于醴陵市城区的周某家中,双方因言语不和发生争吵后,刘某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对着周某的腹部和腋下位置捅了两刀。周某之子宁某听到呼救声后跑过去,与刘某进行打斗,刘某在被宁某用铁锤打伤头部后,趁机逃离现场。

  刘某逃回位于醴陵市城区的租住房后晕倒,并被人送至醴陵市湘东医院接受救治直至8月19日出院。周某于7月28日凌晨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周某系肝脏破裂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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