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孙子掩盖犯罪事实,湖南衡南一八旬老太将孙子作案时所穿的衣物洗涤,致使这一重要物证灭失。9月2日,衡南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衡南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胡某涉嫌帮助毁灭证据罪一案,并当庭作出判决。被告人胡某因犯帮助毁灭证据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2013年5月18日晚,被告人胡某的孙子曾某(未满14周岁,已被收容教养)为筹钱上网,从自家拿出一把菜刀和一个手电筒窜至本组村民刘某家,将在床上睡觉被惊醒的刘某当场砍死。随后,曾某劫得320余元钱后逃离现场。次日早上5时许,曾某回到家中,被告人胡某察觉到其神色不对,并发现其衣服上沾有血迹,经追问,曾某告知被告人胡某,称其杀了人。为帮助曾某掩盖犯罪事实,胡某将溅有血迹的衣服浸泡在水中。早上7时许,胡某得知被害人刘某被杀,到现场观看后便怀疑系其孙子曾某所为,遂回到家中,再次对曾某进行追问,曾某对杀害被害人刘某一事予以默认。吃完早饭后,胡某将曾某作案时所穿的上衣提至塘边,清洗衣服上的血迹,致使重要证据灭失。
鉴于被告人胡某庭审中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并当庭认罪,且已满七十五周岁,根据法律规定,公诉人建议对其从轻处罚。合议庭在经过评议之后,采纳了公诉人的建议,作出以上判决。 (通讯员 李智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