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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女子因独住想找人合租 却引狼入室遭强奸

A-A+2013年8月21日11:10株洲新闻网评论

  株洲新闻网8月20日讯(通讯员罗达 胡朝阳 记者青琪)单身女子发布合租信息一定要谨慎,因为稍不留意就容易引狼入室。近日,石峰法院审理了一起强奸案,依法判决被告人朱伟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

  黄女士租住在石峰区某小区内,因其独住,于是在网上发布信息,想找人合租。4月7日晚21时许,朱伟以帮其女朋友租房为由和黄女士取得联系后,窜至石峰区某小区,看完房后,见租房内只有黄女士一人,遂起意要和她发生性关系。

  朱伟从后面抱住黄淑娟,不料黄女士大声叫喊,朱伟立即用手捂住黄女士的嘴并拿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架在她脖子上,威胁她不准出声。随后,朱伟将黄女士拖至卧室的床上,脱光两人衣服,用手机拍下黄女士的裸照,并不顾的哀求和反抗对黄女士实施了奸淫。离开前,朱伟再次威胁黄女士不能报警,否则就将其裸照发到网上。

  法院认为,朱伟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胁迫手段强奸妇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由于朱伟之前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到案后,朱伟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是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故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编辑/青琪 如需转载文章,请声明文章来源并添加原文链接. Tags:株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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