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军 通讯员 李小雷 实习生 刘一戎)浏阳市康某因吸食毒品产生幻觉,误认为他人非议其妻,遂持刀将他人捅伤。昨日,记者从浏阳市人民法院了解到,康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去年11月,康某在吸食冰毒后,到浏阳市城区金沙路某网络会所上网。当天,市民何某、陈某、张某3人也在该会所上网,并坐在康某后排座位上。上网期间,康某突然产生幻觉,认为何某等3人在非议其妻子,心生怒气起意报复。随后,他从该网络会所吧台拿了一把剪刀,伺机行凶。待陈某、张某下机后,康某持剪刀将仍在上网的何某捅成轻伤。浏阳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康某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但鉴于案发后,康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了其犯罪事实,当庭自愿认罪,属自首,且主动赔偿了被害人部分损失,有悔罪表现,遂作出上述判决。